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,针对网传当地一饭店因拍摄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“违法广告”并面临高额处罚的事件,相关部门已于5月12日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,并告知当事人。
此前媒体报道称,该饭店经营者因拍摄菜品“蛤蟆汤”的视频,被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“违法广告”,并下发了拟罚款45万元的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。此事在互联网上引发“天价罚单”的质疑。
据通报,兰山区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。初步调查显示,2025年2月15日,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发布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中华蟾蜍(俗称蛤蟆)加工菜品的视频。3月17日,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,并于3月24日下达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。3月27日,当事人向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陈述申辩相关资料,并主动删除了相关视频。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,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,并告知当事人。
目前,联合调查组正在对该案的执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。
